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安徽建立药学专业高级人才新标准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524 来源:诚信长三角 作者:

  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论文”等阻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我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标准》共分为七个章节28条,为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激励药品检查员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首次将正高级药品检查员与副高级药品检查员纳入评审系列。结合我省实际,对药品检查员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条件进行了专门设置,对申报人员除取得相应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外,更加强调实际工作并具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工作经历,如评选正高级药品检查员的必须担任过省级以上检查组组长经历,实现了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与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衔接。

  通过科学修订细则,完善评价标准。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业绩,科学对待论文、论著,将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畅通申报渠道。对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引进海外高层次药学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药学专业人才评审建立绿色通道。为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职称评审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突出工作能力、业绩考核、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将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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