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企业最高可获20万奖励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81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杨琦

       安徽省商务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商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省内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可获得进口额15%以内的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以内。

  《通知》要求,组织商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持续开门营业,推动“米袋子”、“菜篮子”等便民服务网点加快恢复营业,支持生活保供类电商快递和外卖平台企业正常运行,推动商贸物流企业以及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同时,商务厅积极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大中型电商企业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创新电商营销模式,拓展个性化服务,发展网订到家、网订店取、“无接触配送”等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商务厅还表示,对疫情防控期间,省内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给予进口额15%以内的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以内。(记者 杨琦)


原标题:安徽省商务厅:进口防疫用医疗防护物资的企业最高可获2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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