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2日 星期三

喝了“隔夜酒” 出门仍被查出酒驾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740 来源: 作者: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一名“隔夜酒”司机,魏某在喝酒15个小时后开车上路,仍然被查出酒驾,最终受到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6月4日13时许,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南港镇对一辆轿车进行检查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时驾驶员魏某向民警说道:“我今天中午没有吃饭,更没有喝酒,怎么会酒驾?”。对于魏某的异议,民警便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的检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5mg/100ml,为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6月7日,魏某在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得知抽血检测结果无言以对,经过批评教育,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经查:魏某于6月3日夜里与朋友喝酒直至当晚10时,次日13时40分,驾车经过舒城县南港镇被执勤交警查获,此时距喝完酒过去了近15个小时,经呼气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当其得知达到了饮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时,当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最终魏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因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分解的时间也不一定相同。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出行,头天晚上切莫贪杯。 (高一嵩记者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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