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中秋、国庆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1091 来源:安徽消费网 作者:李娟娟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旅游、聚餐、购物等将迎来高峰,为使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买得放心、玩得愉快,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文明、理性消费,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中秋节临近,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糕点专卖店或一些老字号店铺等处购买,购买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等有效消费凭证。选购时还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生产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相关标准等指标,尽量选择添加剂种类少的月饼。

二、外出就餐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笑脸”级餐馆就餐,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菜肴,避免浪费,提倡“打包”,结账前要注意查看消费明细,同时要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三:双节期间,外出旅行时最好是制定旅游计划,做好攻略,合理安排出行日期。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和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还要考虑到其信誉程度。同时,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麻烦。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路线、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并保存好旅游合同。

四、节假日期间,商场“打折促销”、“买送活动”“预存就送”等营销手段应接不暇,消费者不要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对于商家推出的各种促销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承诺,提防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的促销手段,谨防打折、返券、赠送等各种“折扣”陷阱。对商家的承诺,要求其在发票上注明。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要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阜阳市消保委  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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