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合乘费”来了!合肥出租车运价调整!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次数:87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5月26日上午,

  合肥市召开市区巡游出租车

  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

  此次拟调整的运价有何变化?

  拟调整的定价机制有何亮点?

  记者进行了梳理。

  

  关键词

  运价调整

  一、调整起步价、车公里租价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解读

  成本监审结果表明,近年合肥市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较为明显。对比周边省会和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运价调研情况,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明显低于部分城市均价。

  经对长三角区域和周边省会城市调查统计,11个城市的平均运价为:起步均价10.45元;车公里平均运价2.09元/公里。

  二、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使费和合乘费

  1.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不变。

  即: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5分钟后,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2.合乘费。

  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解读

  具体标准为: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得到第一顺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在完成第一顺位乘客的运行里程后,向第一顺位乘客收取该段行驶里程应付金额的70%。第二顺位乘客承担“合乘”里程费用的70%加上后续里程的正常计价费用。

  合乘费,可适度缓解打车难问题,在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减少乘客负担,增加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有助于解决“非法拼车”等不正常经营行为。

  关键词

  定价机制

  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

  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实际执行运价,报备主管部门,公布后执行。

  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

  解读

  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公共出行方式的有益补充,在面对网约车等新兴出行方式的冲击时,由于定价方式较为呆板,在市场竞争中已逐渐落为下风。

  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可使运价形成机制更加灵活,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不变

  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不变

  1.空贴费。保持不变,即:行驶15:变贴公里(含)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行驶超过25公里后,车公里租价加收75%。

  2.夜间补贴。保持不变,即:夜间(23:00即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3.其他相关规定。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解读

  现行的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从2012年调整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已获得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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